为醉酒同事驾车遇车祸代驾男子被告上法院

时间:2016-4-28来源:并发病症 作者:佚名 点击:

欢聚后为醉酒同事驾车,途中竟产生车祸,车主将代驾同事诉至法院。日前,合肥市包河法院审结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。终究法院判决代驾同事承当1万元的赔偿。

原告张某诉称,张某与王某是公司的同事,某日该公司的老板请全部白癜风有什么症状员工吃饭,张某喝了许多酒,而王某没有饮酒北京权威白癜风医院。回家时,王某见此情形,提出要帮张某代驾车辆,张某怅然同意。在2人回家的途中,由于王某的违章行驶,出现了交通事故,与赵某驾驶的车辆相撞,张某赔偿了赵某1万元的经济损失。但张某认为,这1万元是由王某的违章造成的,应由王某承当,故诉至法院,要求王某赔偿张某的1万元损失。

庭审中王某辩称,自己是出于好意,且车主是张某,自己不应当承当张某所说的损失,不同意张某的诉讼要求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:王某的代驾行动已与张某构成了无偿的拜托关系、无偿的委托合同,由于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,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。由于王某在驾车存在违章行为,所以出现的交通事故,属于无偿代驾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,故作出上述判决。张建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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