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CD11前瞻浅谈ICD11编
引
言
ICD是WHO国际分类家族(WHO-IFC)最核心的知识库,是推进医疗服务规范化、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基础,被广泛应用于临床研究、医疗结局监测、卫生事业管理以及卫生资源配置等各个方面。
近来国家相关部门关于使用ICD-11的要求牵动不少医务工作者的心。如何积极应对ICD-10到ICD-11更新的挑战,是当下医务人员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。本文从ICD-11的内容模型和基础组建说起,让大家提前了解ICD-11的结构变化。
一、ICD-11的模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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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D-11的内容模型
ICD-11所建立起的本体模型叫做内容模型(ContentModel),采用该名称是由于“疾病模型(DiseaseModel)”这一名称具有局限性,因为ICD-11所涵盖的知识范围已不单单是疾病,而是整个“与健康相关的知识”的范畴,“内容”(Content)一词是指这一整个范围的抽象表达。内容模型具有一个结构化的架构,这个架构以一种标准化的方式来定义组成ICD-11的分类单元(classificationunits),这样的单元是允许通过计算机来加工和处理的。在ICD-11中,一个分类单元叫做一个ICD实体(ICDentity)或一个ICD概念(ICDConcept),一个ICD实体可以是一个分类、一节、或一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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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D-11的基础组件与线性组合
基础组件是所有ICD实体(包括:疾病、综合征、损伤、外因、体征和症状等)的总集。ICD-11的基础组件展现了ICD的“整个宇宙”。以一种简单的方式来形容,基础组件就类似一个书籍或者唱片储藏库。而从这些组件中,我们选取一些组成一个ICD-11的线性组合。然而,这种类比有可能会产生误解,因为ICD实体之间是有很多关系的,比如父子关系(parent-childrelations)等等,因此选取绝对不是任意的选。如图所示:
二、ICD-11的结构特点
ICD-11每个疾病条目分别包括13个部分对疾病编码和特点进行描述:
(1)疾病名称(ICDTitle):用于描述疾病名称。
(2)疾病分类(ClassificationProperties):用于显示所描述疾病的上下分支属性、所属类别(疾病或症候群类别、症状体征、致病因素、就诊原因等),可以侧重针对不同的应用领域,包括卫生保健、临床医疗、医学研究,或专科人员等,以利于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员使用。
(3)疾病定义(Definition):对疾病名称的解释和描述,分简明定义和详细定义两种。
(4)关键词(Terms):用于标识本条内容的词或短语,可用于协助检索以准确定位正确的疾病条目。
(5)累及的机体系统或功能(BodySystem/BodyStructureDescription):指明疾病所累及的身体部位和损害的功能,包括累及系统、解剖部位、形态变化等内容。
(6)疾病特征(TemporalProperties):描述疾病的发病特点、典型过程、年龄段等特征。
(7)严重等级(SeverityofSubtypeProperties):用于确定疾病的范围、等级等显示疾病严重程度的指标。
(8)症状表现(ManifestationProperties):本疾病所表现的症状,以及相关的化验或影像检查发现等。
(9)致病原因(CausalProperties):所述疾病的病因概述,包括发病原因、致病机理、致病生物、致病物质、相关基因、危险因素等内容。
(10)失能特点(FunctioningProperties):疾病所致健康损伤或功能残缺的特点,描述疾病如何导致机体功能残缺,包括智能、交流、运动、自理等方面的评估。
(11)特别条件(SpecificConditionProperties):指与公共健康指标相关的特殊条件,包括性别、不同生理阶段(儿童、孕期、围产期)等条件,说明某些疾病与特殊人群或条件相关。
(12)治疗特点(TreatmentProperties):与本条目疾病相关的治疗特点。
(13)诊断标准(DiagnosticCriteria):用于确定本疾病诊断的相关标准。
三、ICD-11主干编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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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D-11主干码(Stemcodes)概念
主干码用来指出病人的主要健康状况,是在特定的线性组合中可单独使用的编码。目前ICD-11使用了1A00-TF7Z。在ICD-11的编码中,末尾的Y和Z有特定的含义,分别代表“其他特指”和“未特指”的残余分类。由于受编码容量的限制,在超过个节的章中,亦采用F和G指示残余分类。为了保持编码体系的稳定性,ICD-11的每个节中均留有未使用的编码空间,以便于今后的更新和维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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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组配和后组配
(1)预组配(Pre-coordination):是指主干码本身包含了多个特征信息。
举例:支气管和肺的鳞癌主码-支气管和肺的鳞癌2D45.1(同时包含部位和疾病性质)。
(2)后组配(Post-coordination):是指疾病和健康状况需要多个编码来共同描述。
举例:支气管和肺的复合性小细胞大细胞癌主码-其他特指的支气管和肺部肿瘤2D45.Y(提供部位信息)、扩展码-复合性小细胞大细胞癌XD9Y.34(提供疾病性质)。
四、ICD-11的扩展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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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D-11扩展码概述
ICD-11共由27章构成,其中第26章是扩展码,它的功能与ICD-10的附加编码类似。在ICD-10中,附加编码主要应用于双重分类(星剑号分类系统)的星号编码、肿瘤的形态学编码以及疾病和死亡的外因编码。ICD-11开辟了单独的一章用来放扩展码,要求必须与主干码同时使用。
主干码用来表明患者的主要健康状况,是在特定的线性组合中可单独使用的编码;扩展码与以往的概念不同,它不是在主码的基础上扩展位数,而是作为独立的编码。ICD-11扩展码设置了单独的章节,要求扩展码不能单独使用,而是必须与主干码搭配使用,提供附加信息,从而更详实地描述复杂的疾病或健康状况。ICD-11在疾病信息的精细化表达方面将更具优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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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D-11扩展码的格式
ICD-11扩展码的格式上有两种形式,分别是:末位数字簇编码(LastDigitClusterCodingStyle)和链状簇编码(ChainorStringClusterCodingStyle)。
(1)末位数字簇编码是以列表的形式,在“-”后紧跟几个并列的扩展编码,如:
-编码A1
-编码B1
-编码C1
表示A、B、C是同一簇的组成部分,用以描述疾病或健康情况。
例1:
下眼睑脂肪瘤伴有红斑
2F40.1Z1(脂肪瘤,未特指)
XC24.2-1(下眼睑)
XB32.--1(右侧)
MG11.--1(红斑)
用末位数字簇1编码,在主干码和扩展码的末位标记1,代表以上代码属于同一簇。
(2)链状簇编码形式:各个编码排列成一行,并以“/”分隔。
例2:
下眼睑脂肪瘤伴有红斑
2F40.1Z/XC24.2/XB32/MG11
脂肪瘤/下眼睑/右侧/红斑
五、ICD-11与ICD-10的对比
较之ICD-10,从内容方面来看,ICD-11改变了疾病分类的类别、定义、编码;而从结构方面来看,ICD-11采用了更加结构化的内容模型,背后有着支撑整个模型完整的术语体系,疾病编码规则也是受制于模型规则。这样的设计从最大限度上,消除了歧义与冗余,使得疾病分类体系更加完整、科学。
ICD-10采用的是3卷式的编排形式:
第一卷“类目表”包括主要的疾病分类;
第二卷“指导手册”对ICD的使用者提供指导;
第三卷“字母顺序索引”则是分类的字母顺序索引。
ICD-10是可变轴心的层级型系统,所有ICD-10的分类轴心都隐藏在ICD-10的22个章节目录结构中。ICD-10的编排形式就如同拟定好章节目录后从前往后、从大到小依次向内填充内容。
而ICD-11并不致力于将疾病分类写成一本疾病分类目录,所有的分类都是最底层的ICD概念通过线性组合关联生成出来的,但WHO为了满足习惯了使用ICD-10的医疗工作者,也生成了类似ICD-10一样的“类目表”,共计25章。如图:
结语
ICD-11还在不断更新完善和不断认识中。学习ICD-11可以跟进国际领先的医疗管理,北京中科白殿疯正规吗北京治疗白癜风哪家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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